各基层工会:
2019年校工会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的支持下,在各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会员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基层工会团结带领广大工会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团结奋斗,乐于奉献,为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和谐校园构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校工会决定开展二〇一九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先进基层工会
(1)认真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2) 已建立二级民主管理制度,按时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以大会背景材料为准)。
(3)积极维护本单位教职工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工会活动。
(4)积极搞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进“十有”标准的落实。“十有”即:一有领导班子;二有工会牌子;三有工作台帐;四有经费保障;五有经费监督;六有年度计划;七有工作制度;八有活动场所;九有正常活动;十有明显作用。
(5)认真做好会员管理工作,按时收缴会费。
(6)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比赛),并在各项活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7) 针对会员精神生活和物资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生活互助,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
2、工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在本年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协助校工会工作并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单位,主动申报并由校工会说明,经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3、先进工会小组
(1)积极协助所在单位基层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2)认真做好会员管理工作,按时收缴会费。
(3)针对会员精神生活和物资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生活互助,努力为职工排忧解难。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工会积极分子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成绩突出。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会员的疾苦,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能够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政议政。
(4)办事认真、公正,不谋私利,深受广大教职工称赞和拥护。
2、优秀工会干部
评选范围为其所在的基层工会获得本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或“工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且本人符合评选工会积极分子条件的基层工会主席。
3、教工之友
评选范围为其所在的基层工会获得本年度“先进基层工会”或“工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且给予工会工作大力支持的主要领导干部。
二、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名额:先进基层工会2-5个,工会工作突出贡献单位1—2个,先进工会小组18个。
2、工会积极分子名额:为本单位工会会员人数的2%(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加工作或加入工会不满一年的不参加评选,可作为基数,各单位不得超名额)。优秀工会干部和教工之友按评选条件确定。
三、评选办法
1、无论参评与否,每个基层工会必须整理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总结材料,内容应参照“十有”标准进行总结,须包含以下三方面:基层工会教代会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材料经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后报校工会。
2、此次评选将与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十有”标准)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基层工会“十有”考核指标自评表见附件2)。校工会将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听取申报先进集体的工作汇报(限时5分钟)。希望申报的各基层工会能使用PPT多媒体文档对其工会工作进行汇报,工会委员会委员进行打分,打分所排顺序作为考核依据,上报校党委审定后公布评选结果。
3、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组织评选,评选过程中注意公平、公正、公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名单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后报校工会,经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上报校党委审定后公布评选结果。
4、今年新成立的部门及人员回原基层工会参与评选。
5、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周五)下班前。
6、上报材料一律于12月20日(周五)下班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到校工会蔡小军信箱,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基层工会公章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四、表彰
当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二〇二〇年 “双代会”上进行表彰。
附件1:二〇一九年度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基层工会“十有”考核指标自评表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