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3、引导会员增强全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组织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的立法,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源头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4、负责“双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双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负责组织和监督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开展“双代会”代表巡视工作,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负责检查指导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
5、引导广大教职工投身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特点,组织开展教学基本功大赛及各岗位的技术比武活动。
6、做好向上级推荐劳动模范、五一奖章和各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工作、组织师德标兵及学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典型、宣传典型,通过先进典型教育教职工,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
7、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学校的和谐与稳定,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及时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实际困难与要求,尽力协助解决。做好对特殊困难户的“送温暖”、患病职工的帮扶、大病医疗互助等工作。
8、以各种社团协会工作为引领,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满足广大教职工的文化生活需要。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各种活动。
9、努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素质,有计划地对工会及“双代会”专兼职干部进行培训。
10、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检查和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并指导基层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